通風設備多發事故注意點
2021-02-10 11:06:54
通風對于有可能突然從設備或管道中逸出大量有害氣體或燃燒爆炸性氣體的房間,應設置事故排風系統,以便發生逸出事故時由事故排風系統和常用排風系統共同排風,盡快把有害物排到室外。事故通風系統的風機開關應設于便開啟的地點,排除有爆炸危害氣體時,應考慮風機防爆問題。事故通風的換氣次數(通風風量與房間空間體積的比值,單位為:次/h),根據車間高度和有害氣體的最高容許濃度大小來確定。
事故排風的室內排風口應設在有害氣體或爆炸危險物質散發量可能最大的地點,事故排風不設時風系統補償,而且一般不進行凈化處理。事故排風的室 外排放口吵應布置在人員經常停留或經常通行的地點,而且應高出20m范圍內最高建筑物的屋面3m以上。當其與機械送風系統進風口的水平距離小于20m時,應高于進風口6以上。
有害氣體最高容許濃度>5mg/m3時,車間高度≤6m者,換氣次數≥8次/h;車間高度>6m者,換氣次數≥5次/h。最高容許濃度≤5mg/m3時,上述換氣次數應乘以1.5倍。事故排風必須的排風量應由經常使用的排風系統和事故排風的排風系統共同保證。事故排風的風機應分別在室內、外便于操作地點設置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