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的安全注意事項
一,實驗室要嚴格執行"實驗室十不準":不準吸煙,不準亂放雜物,不準實驗時人員脫崗,不準堵塞安全通道,不準違章使用電熱器,不準違章私拉亂接電線,不準違反操作規程,不準將消防器材挪做它用,不準違規存放易燃藥品,物品,不準做飯,住宿.
二,有實驗室搬遷改造公司表示,實驗人員要清楚所用實驗物質的危險特性和實驗過程中的危險性.
三,實驗時疏散門,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
四,易燃易爆鋼瓶必須放置在室外.
五,實驗室內特殊的電氣,高溫,高壓等危險設備必須有相應的防護措施,應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在導師指導下使用.
六,實驗人員必須熟知"四懂四會":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懂逃生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處理險肇事故,會逃生.
七,實驗人員在實驗過程中不得脫崗,要隨時檢查實驗儀器設備,電路,水,氣,管道等設施有無損壞和異常現象,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八,易燃易爆設備的操作人員須經消防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九,實驗時必須配有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的基本設施,危險化學品分類存放,貴重物品不得在室內隨意擺放.
十,劇毒物品要嚴格執行"五雙"管理制度(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人管理,雙把鎖,雙本帳),并存放在保險柜內.
十一,使用藥品時,應確實了解藥品的物性,化性,毒性及正確使用方法,嚴禁將化學性質相抵觸的藥品混裝,混放,實驗剩余的藥品必須按規定處理,嚴禁隨意亂放,丟棄垃圾箱內或倒入下水道,并針對實驗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采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必要時請參考化學物質安全資料表.
十二,嚴禁擺弄與實驗無關的設備和藥品,特別是電熱設備.
十三,冰箱內不得存放易燃液體,普通烘干箱不準加溫加熱易燃液體.
十四,嚴禁閑雜人員特別是小孩進入實驗室,防止因外人的違章行為導致火災.
十五,實驗室裝修公司表示,實驗結束離開時,關閉電源,水源,氣源,門窗,以避免發生危險或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