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自然通風的設計原則
2021-02-10 11:05:43
自然通風是以熱壓和風壓作用的有組織氣流。通常用于有余熱的房間,要求進風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不超過工作地點空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容許濃度的30%。當工藝要求進風需經過濾和處理時或進風能引起霧或凝結水時,不得采用自然通風。
設計工業建筑自然通風時,應從通風設計、總圖布置、建筑形式、工藝配置等幾方面綜合考慮,才能達到良好地有組織自然通風,改善作業地帶的衛生條件,創造良好的全面通風環境。
1、廠房的主進風面應根據建筑形式、方位和風向確定,一般宜布置在夏季盛行風向的一側。
2、當進風口中心高于2.0m時,應考慮進風效率降低的影響;當車間內有工藝或通風等機械排風時,應考慮自然通風量的減少和對室內余壓的影響。
3、為保證熱車間自然通風的穩定性,在計算自然通風時僅考慮熱壓作用。
4、炎熱地區,當工藝系統允許時,應爭取穿堂風為主的自然通風——即風壓作用下的自然通風。
5、除一般天窗能穩定排風或夏季室外平均風速小于或等于1m/s的地區可采用一般天窗外,當炎熱地區的車間散熱強度大于23w/m3和其他地區的車間散熱強度大于35w/m3以及不允許天窗孔口的氣流倒灌時,均應采用避風天窗。